关于开展2019年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及开发区工会、县直各系统工会工委,直屋基层工会:
为实施好我县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精准帮扶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推动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家庭(以下简称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问题、就业难问题,按照省总统一部署,县总工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第二十二期)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助学资助对象
今年在做好2019年考上大学(二本以上)的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救助的同时,实施工会“金牌蓝领计划”和“圆梦计划”,并对解困脱困对象的困难职工子女考取、在读高中(含职高)和接受特殊教育的残疾儿童,且符合建档要求的困难职工家庭进行助学救助。
1、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济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家庭子女;
2、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安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内),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低保边缘职工子女;
3、家庭人均收入在安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含)以内,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4、加入工会组织,并在本县务工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
5、困难农民工本人考取大专以上院校(包括各类成人教育);
6、家庭人均收入在安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含)以下,不符合建档标准但生活确实存在困难的困难企业职工家庭子女。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资助:
1、职工家庭拥有2 套(含)以上住房的(在职工家庭信息核对或走访中发现困难职工家庭2套住房,但其有产权证明的住房人均面积不超过当地最低住房保障标准的除外);
2、拥有商业店铺、厂房等生产经营房产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3、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困难职工家庭原有一辆购置价格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机动车除外];
4、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拥有正常劳动能力,在失业后一年内无故拒绝工会和其他部门3 次(含)以上就业推荐的;
6、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
二、助学资助标准
2019年“金秋助学”的资助标准为:大学生(大一新生)救助和“金牌蓝领计划”每人5550元;“圆梦计划”每人4000元;高中生(含职高)考取、在读和接受特殊教育的残疾儿童的救助每人3000元;对不符合建档标准但生活确实存在困难的困难企业职工家庭子女,每人2000元(使用工会经费)。
三、助学活动时间
今年的助学活动从7月10日开始,到8月25日结束。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1、调查摸底阶段:时间为7月10日至7月25日。
2、各地申报阶段:大学生救助、“金牌蓝领计划”申报时间为8月1日至8日;高中生(含职高)、“圆梦计划”申报时间为8月10日至16日。
3、资助实施阶段:时间为8月20日至8月25日。
各级工会要做好本地区本单位2019年金秋助学活动,积极筹集资金,精心组织,努力帮助更多的贫困家庭子女上大学。
四、助学申报名额
各乡镇及开发区工会、县直各系统工会工委要根据摸底情况向县总上报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大学生(含在校生)、大专生、高中生(含职高),不限名额,要求据实申报;
五、助学申报材料
(一)大学生(大一新生)、高中生(含职高)和“金牌蓝领计划”救助申报材料包括:
1、省总工会印制的《在档困难职工申请救助表》(附件1);
2、安庆市工会帮扶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附件3);
3、学生的分数条、录取通知书、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家长的身份证复印件;
4、家庭成员收入证明(须单位或社区或乡镇盖章、负责人签字),各申报单位应负责核实其真实性。
5、困难农民工还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建档前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工资发放清单。
(二)“圆梦计划”、“安徽移动”救助申报材料包括:
1、困难职工子女高校“圆梦计划”助学申请表(附件4);
2、往年享受助学救助的证明材料(各级工会组织出具);
3、2018-2019学年学习成绩单;
4、困难职工和困难职工子女的身份证复印件;
5、安庆市工会帮扶求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对承诺授权书(附件2)
六、活动要求
(一)助学活动要求
1、搞好调查摸底。各级工会要按照城市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要求,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今年高考、中考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逐一核实登记,摸清学生的人数、考试成绩和考取院校等情况;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并告知申请助学资助的家长不可多部门申报,以避免重复救助。要突出重点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子女助学救助,帮扶因中美贸易摩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困难企业困难职工解决子女上学问题。
2、严格申报程序。各级工会要对上报的救助人员必须逐一核实,要与民政、人社等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使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纳入国家助学政策的覆盖范围,并做好各种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让惠民政策落地生根。要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及时做好会议记录,各单位在确定受救助的对象后,应以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收齐并签字盖章上报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3、抓好规范建档。要按照“先建档、再帮扶、实名制”的原则,对今年申请助学救助的困难家庭,做好信息比对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建档,经市总审批后及时录入到《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
4、规范发放程序。按照全总、省总关于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县总工会采取打卡(存折)发放资助款,要求每个建档家长提供准确帐号。
5、落实解困脱困。根据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相关要求,对于当年建档,当年通过实施帮扶救助达到脱困要求的,要及时予以脱困,并注销档案。
6、广为宣传报道。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开展金秋助学宣传报道活动,要积极推荐本地的金秋助学“爱心人士”、“爱心企业”、“成长成才典型”,收集本地具有时代性、代表性的金秋助学素材(图片、视频、录音、文件等),县总工会将在相关媒体上宣传报道。
(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要求
各地要深入实施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重点对今年毕业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至少一次的就业创业服务。要向受助对象宣传政府的助学和就业创业优惠扶持政策以及工会的助学和就业创业帮扶项目,提供职业咨询推荐、就业创业培训,创业指导、资金扶持等系列服务。工会工作公益性岗位、大学生特岗和选树的“创业带头人”所属企业,要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暑假期间,各市至少举办一次座谈会或组织受助学生到帮扶中心参观实习、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跟踪掌握受助困难职工学子的生活、学业和思想品德,加强他们的社会实践和良好品行培养,引导困难学子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各地要及时总结在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中新经验新做法,及时做好信息统计和反馈工作,于9月2日前,将“金秋助学活动”总结和统计表(统计截止日期为8月25日)报县总权益保障部。
各类申报材料纸质版请务必于规定申报日期之前报送县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同时报送《安庆工会2019年金秋助学汇总表》(附件4、5)电子版。联系人:程华;联系电话:7173953;QQ:825377054
附件:1、在档困难职工申请救助表
2、安庆市工会帮扶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
3、困难职工子女高校“圆梦计划”助学申请表
4、安庆工会2019年金秋助学汇总表
5、安庆工会2019年金秋助学汇总表(圆梦计划)
望 江 县 总 工 会
2019年7月15日
关于开展2019年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的通知
附件1:
在档困难职工申请救助表
在档困难职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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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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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档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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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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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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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基本情况有无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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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有 |
具体情况(必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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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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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同生活 成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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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月人均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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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 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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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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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 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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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就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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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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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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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的银行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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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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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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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救助意向以及困难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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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情况皆真实,愿意接受审核。若隐瞒或弄虚作假,自愿承担责任。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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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会或 社区(街道、 乡镇)工会意见 |
承办人签字 (公章+审签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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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帮扶中心 意 见 |
承办人签字 (公章+审签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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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总工会 意 见 |
承办人签字 (公章+审签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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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情 况 |
公示单位(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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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安庆市工会帮扶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
本家庭已提出申请 2019年度工会金秋助学金 ,本家庭同意取得此授权书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向所有涉及到本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部门或机构查询、核对本家庭财产状况,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人及家庭成员的社保缴纳金、机动车辆、房屋、生产经营等情况。亦同意所有涉及到本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部门或机构将所掌握的资料和信息提供给有关部门。
特此授权。
查询所涉及的家庭成员(包含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及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
姓 名 与户主关系 身 份 证 号 码
1、 户主
2、
3、
4、
授权家庭:(户主签字、指模)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申请人所属基层工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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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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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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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月 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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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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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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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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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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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生活家庭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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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人关系 |
姓 名 |
所在单位 |
职务或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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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申请人签字: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证明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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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职工子女高校“圆梦计划”助学申请表
学校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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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学等方面情况 :
(加盖院系公章) 年 |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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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
推荐意见 父亲或母亲所在单位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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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收入、生活现状及公示情况:
(加盖工会公章) 证明人签字: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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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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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总工会、产业、直属工会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加盖工会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安庆工会2019年金秋助学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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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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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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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家长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学生 |
身份证号码 |
分数 |
录取学校 |
困 难 原 因(要求填写翔实) |
家庭月人均收入 |